上帝現在在我生命裡嗎?

上帝為我做了什麼?

當你做了決定,邀請耶穌進入你的生命時,腦海中便容易浮現一個很重要的問題:「他,聽了我的禱告嗎?」答案是肯定的,耶穌承諾過,只要我們求告他,他必定會進入我們的生命。而他既然是神,他就說到做到[1] 。

<耶穌在啟示錄3章20節說道:「看哪!我站在門外敲門;如果有人聽見我的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裡去,我要跟他在一起,他也要跟我在一起吃飯。」

你有沒有向神打開你的心門呢?如果有,那按照這段經文來看,神答應他會做什麼呢?

約翰福音6章37節,耶穌說:「凡是父親所賜給我的人都會到我這裡來。到我這裡來的,我絕對不會拒絕他。」他之後又說:「我的羊聽我的聲音,而我認得他們;他們跟隨我。我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,使他們不至於死亡;無論誰都不能從我手中把他們奪走。那位把他們賜給我的父親比一切都偉大,沒有人能從父親手裡把他們奪走。」[2]

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使我們能夠與上帝和好、建立關係。他在這件事上並不是旁觀者;他為我們的罪付上了極大的代價,用自己的「無罪」遮蓋我們,使我們得到全然的饒恕和完全的接納。我們無須先有好行為、敬虔的宗教禮儀或苦苦哀求,才能得到這一切。我們能來到上帝面前,是因為他為我們做成了一切,而不是我們自己做了些什麼。正如彼得前書3章18節所說的:「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。按著肉體說,他被治死;按著靈性說,他復活了。」

當人邀請基督進入他的生命時,這個人的態度應該是這樣的:「上帝,我想要和你建立關係,我想要你進入我的生命中,並且你可以照你的心意,在我的生命中做任何的事。」換句話說,就是讓他成為我們生命的主。如果你已經這樣做了,上帝說,下面這些令人興奮的事,都已在你的生命中成為事實:

你已與神和好
「所以,我們既然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。」(羅馬書5章1節)

你已成為上帝的兒女
「凡接受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給他們權利,成為神的兒女。」(約翰福音1章12節)

你不再活在黑暗中
「你們從前是黑暗的,現今在主裡卻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應當像光明的兒女。」(以弗所書5章8節) 「他救我們脫離了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入他愛子的國裏。我們在愛子裡蒙了救贖,罪得赦免。」(歌羅西書1章13-14節)

你的罪已被赦免
「由於基督的死,我們得到自由,我們的罪蒙赦免。這是出於上帝豐富的恩典。他賜給我們的恩典是多麼充足啊!」(以弗所書1章7-8節) 「上帝差他的獨子到世上來,使我們藉著他得到生命;上帝用這方法顯示他愛我們。這就是愛:不是我們愛上帝,而是上帝愛我們,差了他的兒子,為我們犧牲,贖了我們的罪。」(約翰壹書4章9-10節)

你已經擁有永生
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翰福音5章24節) 「這見證就是:上帝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,而這生命的源頭是他的兒子。誰有上帝的兒子,誰就有這生命;誰沒有上帝的兒子,誰就沒有這生命。我寫這些給你們,要你們知道,你們信奉上帝兒子的人有永恆的生命。」(約翰壹書5章11-13節)

你已受聖靈為印記
彷彿是蓋了個章,說這些都成就了:「你們也是這樣:當你們聽見了真理的信息,就是聽見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時,你們信了基督,上帝就把他所應許的聖靈賜給你們,作為你們歸屬於他的印記。」(以弗所書1章13節)

你可以開始經歷上帝的愛 
「如果你們常跟我連結,而我的話也常存在你們裏面,你們無論要甚麼,求,就會得著。我父親將因你們結很多果實而得到榮耀,而你們也因此成為我的門徒。正如父親愛我,我愛你們;你們要常生活在我的愛中。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,你們會常生活在我的愛中,正像我遵守我父親的命令,而常在他的愛中一樣。我告訴你們這些事,為要使你們得到我的喜樂,讓你們的喜樂滿溢。」(約翰福音15章7-11節)

在你與神的關係中有所成長:
要更認識上帝,就要花時間來認識他的話(聖經)。你可以求他親自幫助你更認識他,並且享受與他之間的關係。建議你從約翰福音(新約的第四卷書)開始讀。

除此以外,你可以自由地跟他交談,因為聖經上說:「應當毫無憂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,帶著感恩的心,把你們所要的告訴神。這樣,神所賜超過人能瞭解的平安,必在基督耶穌裡,保守你們的心思意念。」[3]



 
[1] 耶穌說到做到:約翰一書5章14-15節
[2] 約翰福音10:27-29
[3] 腓立比書4:6-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