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怎樣改變我們呢?

文:Ney Bailey

很多時候我們會在某些方面很掙扎,我們很希望自己能變得不一樣,但結果卻往往令我們失望。這些掙扎可能涉及一些道德上的問題,或是令我們灰心沮喪的壞習慣。上帝希望我們如何面對這些呢?我們是否可以經歷真正的改變、得到自由?是的,我透過認識上帝的恩典,生命有了很大的改變。我相信藉著這恩典,你也可以經歷到生命的轉變。 

當你聽到「恩典」時,你會想到什麼?Joseph Cooke在他的書中為「恩典」下定義:「恩典就是『愛』的臉部表情——當『愛』遇見不完美、軟弱、失敗與罪惡時。」我覺得,這是對「恩典」最貼切的定義。

恩典是什麼?
恩典是上帝的一種特質。這特質使他不按照我們的罪惡和過犯來對待或懲罰我們。恩典也使上帝以信實(永不改變地守著承諾)來對待我們,縱使我們時常反覆不定。事實上,恩典就是「愛」遇著那不可愛、軟弱、無能、不配、下賤的人時所表現出的樣貌。無論我們的表現如何,上帝願意滿足我們的需要。「恩典」就是不配而得的恩惠。

上帝因著恩典傾倒出慈愛、良善、恩惠給所有信靠他的人。你不需要賺取上帝的恩典。只要你與上帝建立關係,你就能接受這份恩典。

我們意識到自己生命中各種問題時,最需要的是上帝的恩典。這些問題可能是錯誤的決定、壞習慣、令人感到羞恥的行為,還有我們想要改變,但害怕上帝譴責的部分。如果我們已經接受耶穌進入心中,我們就已被他宣告是屬於他、被他赦免、在他恩典之下了。是上帝的恩典改變我們,使我們得自由。這就是為什麼瞭解聖經怎麼說「恩典」是很重要的。

我們都知道自己裡面有好的和不好的部分。我們都很希望別人能看到我們好的一面,也希望能把壞的、感到羞恥的一面藏起來。我們生活在一個看重自我成長的文化裡。我們花費許多時間和精力去分析如何自我成長,努力地改進自己不好的一面。若無法變得更好,我們便會把那一塊隱藏起來。

羞於見人

你曾否遇到這種情況:當你在認識某些人時,你在心裡最深處嘀咕著:「希望他們不要發現我的這個部份。」或,你會告訴你的好朋友說:「不要跟別人講我的這些事。」當我們和上帝建立關係時,我們有時會以為他和我們一樣;我們以為自己要向上帝隱藏那不好的部分。但,若隱藏我們個性中軟弱的部份,我們便會與真實的自己脫節,進而與上帝脫節。

上帝卻不是這樣的。他不是只接受我們好的一面,而拒絕壞的一面。他不把我們看成一個分裂的人,而是一個完整的人,有好及不好的一面。他說:「不要嘗試把你不好的部分變好。不論你怎麼努力,你還是不可能把那不好的部分變成完美。因為只有我是完美的。把你好的和不好的部份都交給我,讓我把你變成完全的人。」

如何經歷上帝的恩典?
要瞭解恩典是什麼,我們就要瞭解律法。上帝的律法是完美的,是上帝要我們過的生活,但坦白說,我們都無法活出律法的要求。律法對我們的意義是什麼呢?當你在照鏡子時,發現臉上有污垢,雖然鏡子沒辦法幫你把污垢去除,但你會很慶幸在出門之前照過鏡子。同樣的,上帝的律法就像一面鏡子,可以把我們生命中的不足和罪給顯露出來。很感恩有這面鏡子,讓我們能看見這些問題,使得我們可以把這些問題交給上帝,讓他用恩典來幫助我們。《加拉太書》第三章24節說道:「這樣,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,領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。」我們可能在剛接受耶穌的時候承認他是救主;但事實上,我們一生中每一天,都必須承認我們需要這位救主。

《希伯來書》第四章13-16節說道:「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;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。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。那麼,我們應該持守我們所宣認的信仰。因為我們有一位偉大的大祭司,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;他已經進到上帝的面前。我們的大祭司並不是不能同情我們的軟弱。相反地,我們的大祭司曾經像我們一樣在各方面經歷過試探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所以,我們應該大膽地來到上帝恩典的寶座前,好領受慈愛和恩典,作為我們及時的幫助。」

誠實與謙卑
當我們以真實自我,謙卑地來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,就可以經歷恩典。而真實的反面就是隱藏,不敢被暴露在光中。

就讓我和你分享生命中真實的經歷吧。記得在國中三年級的時候,我的體重53公斤。我的同學們都說自己很胖,我想若他們這些比我瘦的人都說自己胖,那麼我應該是超肥吧!從那時候開始,食物成為我生命中一個掙扎的焦點。當我越想哪些食物我不應該吃,我就越想吃。

我母親也會說這樣的話:「為什麼你不考慮減重?你不應該吃這些東西,這樣穿衣服會比較好看一點。」她還叫我去減重診所。當我進入大學時,我知道我不能吃某些食物,我就會把這些食物藏起來。我把巧克力棒藏在書桌裡;有一回,我甚至把整條蛋糕藏在我的床下。當有人告訴我,我不應該吃某些食物時,我就會更想吃這些食物。在我學校附近有兩間賣漢堡的地方。我記得我曾到其中一間漢堡店,吃起士漢堡、薯條和可樂。然後開車到另一間,同樣吃起士漢堡、薯條和可樂。我很不好意思在同一個地方點太多的食物,所以我須要到兩個不同的地方吃東西。若我的時間不許可,我就會這樣告訴店員:「嗯!我要一個漢堡、薯條和一杯可樂。」然後我再說「他要什麼呢?哦!他要一個漢堡、一杯可樂和一個薯條。」我在買我自己食物的同時,也假裝幫另一個幫朋友買食物,但當我踏出店門後,就把這兩份食物吃個精光。我就這樣躲藏起來,活在謊言中。

從隱瞞中得自由
當我相信耶穌後,我認識到他接納過去的我。我不正常的飲食習慣漸漸得到醫治。回想過去,我是得了食物強迫症,而上帝醫治了這個強迫症。

雖然如此,現在我心裡還是偶爾會有掙扎。有一回,我要到科羅拉多州的一個關於單身人士的大會中擔任講員。於是,我想:「我必須在我到科羅拉多州之前減重。」我會嘗試減重,但不是很積極。然後我就會這麼想:「好,那就下個星期一我再開始減重。」大會之前的兩個星期,我還期待自己能減5公斤。我越嘗試要減重,就越減不下來。我把這個情況告訴一位好朋友:「Kay,你知道嗎?我對自己的體重感到無奈,我很想在我去科羅拉多州之前,把體重減少10磅,但就是做不到。」Kay看著我對我說:「你覺得若是你瘦一點,你的聽眾會比較愛你嗎?」我聽了感到很扎心,所以跟她說:「我心裡確實是這麼想的。」她看著我說:「我按著本來的你來愛你,我不在乎你到底有多重。」她說完後,我便開始哭泣。Kay向我展現她的恩慈,使我能在她面前謙卑並坦白承認我的掙扎。你知道嗎?這事以後,我找到了正確的內在動機,也因此減了一些體重。

恩典成就了律法所無法成就的事。《希伯來書》第十三章9節說:「應該倚靠上帝的恩典,來健全你們的心。」如果我們坦然地來到上帝面前,他就會使我們的心靠著恩典得到健全。

再看看《路加福音》第18章9-14節,耶穌的比喻:「耶穌向那些自恃為義、輕視別人的人,講了這個比喻: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,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法利賽人站著,禱告給自己聽,這樣說:『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,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 一。』稅吏卻遠遠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『神啊,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我告訴你們,這個人回家去,比那個倒算為義了。因為高抬自己的,必要降卑;自己謙卑的,必要升高。」

誠實地、帶著信心前來
要與上帝建立關係,就要謙卑自己去接受他的恩典。當我們來到上帝面前,承認生命中那些需要他恩典的部分,上帝就會以他的恩典來滿足我們的需要。上帝不要我們靠自己的力量來改變自己,而是要我們誠實地來到他面前,憑信心相信他,把一切我們所關切的事交托給他[1]

心理最健康的人能瞭解自己的軟弱,也願意放下自我防衛並對主說:「主!求你憐憫我這個罪人。」法利賽人很努力地追求聖潔及遵守律法,但他們的動機是要討人的喜歡。耶穌稱他們為「粉飾了的墳墓」。他們金玉其外,但裡面是死的,對耶穌懷恨在心。舉例來說:他們過分強調「安息日不能工作」這條律法。當耶穌因為心存憐憫而在安息日醫治病人時,他們就控告他。

有時候我們和律法「建立關係」,要比跟耶穌建立關係還要容易。撒旦會讓我們容易專注在律法(上帝的命令),而不是定睛在耶穌身上。要經驗上帝的恩典嗎?我們就要誠實、謙卑。《雅各書》第四章6節說:「……神抵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」

多年前,在一個講座結束時,一位年輕女士來到我面前,她看起來很沮喪。當我們開始交談時,我知道她是一位基督徒,但她有個讓她覺得很羞恥的壞習慣。她努力嘗試又嘗試,試圖擺脫這個習慣,但都沒辦法擺脫。即使做了無數次的決定和發誓,她都無法改變之。所以當她又開始這習慣時,她會感覺極度糟糕,也感到被控訴。我告訴她,撒旦最樂於見到我們犯罪,然後為這件事控告我們,說我們怎麼又做錯了。當我問她是否曾經把這事告訴上帝時,她說因為她感到過於羞恥,以致於從沒把這事帶到上帝面前。

我說:「下回當事情又再度發生時,與其孤立自己、控告自己,我希望你藉著這個罪,提醒自己上帝的愛。」我告訴她,下回當她又處於這個情況時,應該讓這件事見光,作類似這樣的禱告:「主,我感謝你因我屬於你。感謝你愛我,並且耶穌的已洗淨了我所有的罪。主,我向你承認我的罪,但除非你幫助我,我不可能不犯罪。主,我把自己的意志放下——我把自己放下,放在你和你的話語這一邊。求你的聖靈在我生命中工作,也透過我的生命工作,做成我自己沒辦法做成的事。」

於是我和她一起禱告,我們感謝上帝所賜的恩典與平安。我很清楚地感受到,這位年輕女士願意從這項罪中回轉、悔改。幾個月後,我收到她的信(因為我請她寫信跟我說,她後續情況如何)。她說她按照我告訴她的去做,然後說:「Ney!這兩個月真的很奇妙,那些困擾我的事情已漸漸減少了,若比起從前真的減少很多。」她曾在罪惡當中,恩典之外。如今,當她在主面前,也在我面前謙卑自己,把罪帶入上帝恩典的光中,上帝就在那和她相遇。

相信才能得到
《希伯來書》第四章13節說:「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;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。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。」《羅馬書》第五章20節說:「罪在哪裡增多,恩典就更加增多了。」聖經——上帝的話說,恩典已在這裡,但我們必須先相信這件事——我們必須照上帝的話相信他,才能得到這恩典。有人說,恩典能改變人,但有一條絕對關鍵的前題,那就是「相信」上帝的恩典在那裡。我們必須對上帝作出依靠的回應;上帝會行動的。

若上帝是絕對可靠的,若他的愛是絕對真實的,若他的良善是真摯誠懇的,若他真的關心我、要我得到豐盛的生命,我就知道,他會如此地對待我。他會伸手到我所在的低下之處。他的恩典會改變我;這恩典觸動我內心最深的渴望,並且將我變成新造的人。這一切,都是上帝承諾要為我們做的事。他說:「……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,寫在他們的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」[2]我們生命中,靠外在的律法所不能帶來的改變,藉著上帝的恩典都能做得到。

生命的改變是一個過程。當我們照著神的話語信他,他就能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。但我們務必了解,生命的改變不是一瞬間就發生的,而是一個過程。薛弗爾 (Lewis Sperry Chafer) 在其關於恩典的鉅著中寫著:「上帝的話語讓我們無疑地看見,我們能得到救恩和經歷上帝祝福的恩典,而在其中唯一並永恆不變的條件,就是相信上帝的話。」

上帝透過恩典改變我們
那麼,我們要怎樣經歷上帝的恩典呢?我們在軟弱、無能、罪惡以及失敗中來到上帝面前。我們選擇相信他的愛和改變生命的能力,並在他的恩典中安息。其結果就是,我們會成長。《彼得後書》第三章18節說:「你們要在我們的主─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中,以及對他的認識上,繼續長進。」

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五章浪子回頭的故事中,浪子離家,花盡了一切父親給他的錢財,後來終於醒悟過來,他瞭解自己的需要,也瞭解父親可能會向他施恩。於是他說:「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,又有豐富的食物,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?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對他說: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」[3]。他謙卑自己,就起來,往父親那裡去。當他回到父親那裡時,是很真誠的。但你知道嗎?他的大哥竟然不喜歡他回來。對於父親給弟弟額外的恩典,大哥大為不滿,這顯示了大哥的律法主義在作祟。大哥認為這位弟弟沒有遵守律法,不配得父親的恩典。但在父親的立場,不管這兒子做了些什麼,父親卻還是愛這位浪子。

與上帝親密的關係是比律法更加有力量的,撒旦希望我們常和律法聯繫,這樣我們就常會有罪惡感與被控告做錯事的感受。但上帝在《羅馬書》第八章1節說:「所以現在,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。」在恩典之下,我們得到額外的資源,不用事事靠自己。上帝的聖靈給我們能力去行他的旨意。聖靈充滿的生命便是每時刻體驗他的恩典。聖靈充滿的生命是在失敗軟弱時,願意承認自己的問題,把問題帶到上帝面前。當我們願意為罪負責任,並求上帝來改變我們時,我們就會成長。

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與敗壞而死。我們犯了罪;但他為此付出代價。我們願意承認罪時,就是在處理自己的錯,並承認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。作合神心意的人,就是願意謙卑、誠實地面對罪,接受上帝的恩典,並且不斷地成長。

John Powell說:「我們認為只要我們能改變、成長、表現良好,我們就會被愛。但事實卻是,因為我們先被愛及領受他的恩典,我們才得以改變、成長、表現良好。」我們生命被醫治的程度,取決於我多麼真誠敞開自己。唯有認定那位真實的上帝,我們才能成長。恩典讓我們在上帝話語所帶來的亮光中,自由地面對上帝及自己。上帝無條件的愛和接納我們,他呼召我們毫無保留地來到他面前,他要幫助我們經歷自由和更豐盛的生命[4]

不再被控告
記得有一回,我輔導一位年輕女士。她說她的罪惡滿盈、無法入眠。她心中充滿著許多的控告、懼怕和恥辱,因為她做了不道德的事。雖然她曉得聖經說不能做這些事,但她卻無法自拔。因為擔心自己被排擠、拒絕,她不敢告訴其他人。她低著頭,毫無保留地道出她的故事。她真誠地希望得到幫助,也為自己的罪憂傷痛悔。在我的陪伴下,她向神承認她的罪,並願意接受他的饒恕和恩典。後來她告訴我,當她來找我談話前,就像處在一個情緒的牢籠中,無法脫身。她發現當她願意坦承這些罪惡時,並沒有被拒絕,而是得到了愛和接納。

幾個月後,我收到她的來信,信上說:「我的枷鎖解除了,牢房的門鎖打開了,千斤重擔頓時消失了。我如釋重負,擁有一股自由、洗淨的感受。當時在你面前我沒作任何的事;關鍵是因為你所做、你所是。你向我展現了上帝無條件的愛、接納及饒恕。」我當時曾表示,希望可以繼續跟進她的情況及督促她的進展。她之後說,這個要求並不會帶來壓力,反而讓她覺得很有安全感,因為有一位富有恩典的人在幫助她。後來她繼續地接受他人的幫助,更加瞭解自己的內在需要。她說當她親身經驗到恩典之後,恩典不再只是神學上的概念了。

律法是良善、聖潔、完美的,它像鏡子一樣地顯明了她的罪。她謙卑自己、承認自己的罪;她告訴自己真相,也告訴我和上帝。透過來到上帝面前這一舉動,她得到所需的恩典。她謙卑、誠實地把罪帶到光中、帶到上帝面前,而這使她經歷了上帝的恩典、釋放,讓她自由成長。

想想在你的生命中,有哪些地方你覺得似乎被控告,或害怕被排擠——任何你發覺自己不完美的地方。為這些沒有滿足上帝要求的地方,我們須要謙卑、誠實地來到他面前。我們不需躲藏,不需說謊,不需被控告。

「如今,那些活在基督耶穌生命裏的人就不被定罪。因為聖靈的法則,就是那使我們跟基督耶穌聯合而得生命的,已經從罪和死的法則下把我們釋放出來。法律因人性的軟弱而不能成就的,上帝卻親自成就了。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……要使法律的正當要求實現在我們這些不服從本性、只順服聖靈的人身上。」[5]

「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所以,你們要自卑,服在神大能的手下,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。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,因為他顧念你們。」[6]

「既是這樣,還有甚麼說的呢?神若幫助我們,誰能敵擋我們呢?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?……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……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……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……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……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」[7]



延伸閱讀:


[1] 彼得前書5:5-7
[2] 希伯來書8:10
[3] 路加福音15:17-19
[4] 約翰福音8:32,約翰福音10:10
[5] 羅馬書8:1-4
[6] 彼得前書5:5-7
[7] 羅馬書8:31-39
[8] 彼得前書1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