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會赦免多少罪?

首要知道的是,我們都會犯罪(《以賽亞書》第53章6節:「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」和《羅馬書》第3章23節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)。

你發覺自己有罪、為罪感到不舒服,其實這樣的認知應該帶給你鼓勵,因為第一點,很多人犯罪,卻不感到自己有任何的錯—然而上帝開了你的眼睛,讓你看見「罪」具有多麼大的毀滅性。但上帝也不希望你整天活在罪惡感之下;他希望你知道並完全經驗他的赦免。

上帝不是假裝沒看到我們的罪,然後說「你被赦免了」。反之,上帝看見我們的罪,並願意赦免我們,是因為耶穌完全將我們的罪背負在自己身上;藉著他在十字架上的死,替我們還清罪債。我們的罪是很嚴重的事,它讓耶穌付出極高受苦的代價。但從我們接受基督進入自己生命的那一刻起,他的赦免就屬於我們了。我們永不可能彌補過錯,或藉由受苦來贖罪—上帝也不希望我們這樣。「但是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: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!」[1]

但如果我們在某方面不斷掙扎,甚至繼續犯罪呢?上帝會不會對一直赦免我們感到厭煩,以致我們達到可以被赦罪的極限呢?

門徒曾問耶穌,他們需要饒恕人多少次。「那時候,彼得來問耶穌:『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該饒恕他幾次呢?七次夠嗎?』耶穌說:『不是七次,而是七十個七次。』」[2]彼得大概不會記得自己饒恕某人有沒有到四百九十次,而你應該可以明白耶穌回答的重點——我們不停止饒恕人,因為上帝永遠饒恕我們。在上帝是沒有極限的。他為你的每一項罪與過錯而死—包含你曾經犯過的罪,還有將來會犯的罪—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罪。你必須要學習從上帝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罪;而這是上帝在聖經中說的:

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- 約翰一書:1:9

「我的孩子們,我寫這些是要使你們不犯罪;如果有人犯罪,我們有一位公義的耶穌基督,替我們向天父陳情。基督犧牲自己,贖了我們的罪;他不但為我們的罪,也為全人類的罪,犧牲自己。」– 約翰一書:2:1-2(現代中文譯本)

「東離西有多遠,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!」- 詩篇:103:12

「你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後。」 以賽亞書:38:17 – 扔在背後就是看不見。上帝不再用我的罪來看我;他看見耶穌為我所做的。

「你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,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。」 彌迦書:7:19 – 是投於深海,不僅僅是落入海中。是投入深海,永遠都找不著了。

「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;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。」 以賽亞書:43:25 – 我們的罪不再被存檔;所有的記錄都被塗掉、銷毀。上帝不像人類會出錯而「遺忘」,但他選擇「不再記念」。

「罪越增多,上帝的恩典也更加豐富。」 羅馬書:5:20(現代中文譯本)

「一切都是出於神;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……這就是神在基督裡,叫世人與自己和好,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……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。」 哥林多後書:5:18,19,21

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」 羅馬書:8:1

「既然我們因信得以被稱為義人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跟上帝有了和睦的關係。」 羅馬書:5:1(現代中文譯本)

我們被告知,撒旦是「控告信徒」的,意思是說,撒旦會嘗試說服我們,說上帝不可能愛我們這樣的人。我們必須認清這些想法是錯誤的謊言,反之選擇相信上帝所說的話。上帝在他的話語(聖經)中所說的,比我們任何的想法、感覺都要真實。耶穌說,將生命建立在他話語上的人,他們的生命將會站立得穩又堅固,能渡過生命中的任何風暴(請參考馬太福音7:24-27)。

如果你求神赦免你,並請他進入你的生命—你已經被赦免了!上帝的話就是如此說。你可以感謝他的赦免,歡喜你和他穩固的關係。他也能夠改變你生命中那些與他對你的心意不合的地方。 哥林多前書:1:9(現代中文譯本)說:「上帝是信實的;他呼召你們,使你們跟他的兒子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了團契(來往的關係)。」

[1] 羅馬書5章8節,現代中文譯本
[2] 馬太福音18章21-22節